关于史记刺客的读书随笔

发布时间:2021-10-05
关于史记刺客的读书随笔

  以下是随笔网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关于史记刺客的读书随笔,欢迎大家阅读。

  关于史记刺客的读书随笔【第一篇】:

  《史记·刺客列传》中记载刺客如下:一、曹沫者,鲁人也。曹沫执匕首劫齐桓公;二、专诸者,吴堂邑人也 。专诸擘鱼,因以匕首刺王僚。三、豫让者,晋人也。豫让挟匕首,欲以刺襄子;四、聂政者,轵深井里人也。聂政直入,上阶刺杀侠累。五、荆轲者,卫人也。轲既取图奏之,秦王发图,图穷而匕首见。

  司马迁没有把“要离刺庆忌”这一段血腥的历史编在这本书里面。也许是要离的付出代价过于太残忍了吧。要离为了刺杀庆忌,让公子光把他自己的妻子、孩子都杀掉,还让公子光砍掉他的一条手臂。这些做法实在是让人的心灵不堪承受。虽然刺杀成功了,但是,要离最后选择也悲恸自尽了。

  我看了这些历史故事,想到一句话:士为知己者死,女为悦己者容。一个人的心有所属,就会把自己的一切交付与他,为他做出一切。

  我还想到了一个奇妙的事情:一个人牵连一个事件,然后再牵连下一个人,然后再牵连出一个事件,然后再牵连一个人就这样下去。第一个人是始作俑者。这个始作俑者是一个奸佞之人,那么,这个循环就是一串串的悲剧。

  以费无忌为例。费无忌怂恿楚平王娶太子建的未婚妻——孟赢。孟赢是秦王的妹妹。是绝代佳人。楚平王是一个昏庸好色之徒,娶孟赢是属于父纳子妇,本是理亏。费无忌又借机让楚平王杀掉亲骨肉太子建,虽然未遂,但是却因此杀掉了伍奢和伍尚。就是伍子胥的父兄都被费无忌和楚平王给杀掉了。这样,伍子胥为了报杀父兄之仇,就逃到吴国,借吴国势力完成心愿。

  为了完成这一心愿,一个一个的事件就悲壮的展开了。伍子胥帮公子光登上吴王的宝座,他才有机会带兵出征。那么就有了专诸刺王僚,要离刺庆忌等等事件的发生。那么,为了这一个结果,专诸的母亲上吊自尽,要离的妻子孩子也都赔上了性命。

  费无忌还把伯噽的家人在楚国给杀害了,伯噽逃到吴国,被伍子胥收留,因为他们有共同的敌人,可是,伍子胥最后死于伯噽的手中。

  由费无忌这一个人发展下去看这一个个事件,让我看的黯然神伤。要是费无忌像延陵季子那样的道德之士,那么春秋战国的历史会不会改写了?

  是非、好坏、良莠、善恶、忠奸、历史就是由这些元素组成的。历史就是在当事人的一念之间一蹴而就啊。人们又是怎样看历史的呢?是从反面吸取教训的吗?

  关于史记刺客的读书随笔【第二篇】:

  历史总有千姿百态的展现形式,有国之兴衰、年代跨度、诗书礼记,自然也有生命的过程。当岁月的长流洪涌而至时,权力、政治、道德习俗等众多因素纠缠的人们,用生命之弦所弹奏出的铿锵之音,既振聋发聩,又成空谷绝响。一条命,一柄剑,一逢知遇,便将身轻付,在刺杀中验证自己的宿命。春秋战国的乱世诸侯,为“刺客”这一行业的从业人员提供了广阔的舞台:在这里无数的阴谋、暗杀,让承担着“兴国灭敌”大任的壮士们上演了一场场可歌可泣、可悲可叹的剧幕。

  刺客的盛名所以千载不衰,除却他们自身拥有的历史生命,更离不开文人的推崇。在陶潜的《咏荆轲》里“君子死知己,提剑处燕京。素骥鸣百陌,慷慨送我型。雄发指危冠,猛气充长缨。饮饯易水上,四座列群英。渐离击悲筑,宋意唱高声。萧萧哀风逝,淡淡寒波生”。这幅易水送行的场景其实早在太史公的《史记·刺客列传》中就有了浓墨重彩的描写“白衣冠,羽声慷慨、变徵激烈”“风萧萧兮易水寒”。所不同之处在于,陶渊明将一场离别说得冷凝肃清,而又怒发冲冠;踌躇忧肠,却又慷慨赴死。众人的敬意,荆轲的凌然,高渐离的筑声,寥寥数笔,把一个遁隐世外的剑客提升到拯救国家于危难之际的侠义志士,使得荆轲既拥有了历史上闪光的生命,又拥有了后人诗意的膜拜。

  倘若值得我们观看的仅仅是结局这绚丽的一刻,我们也就未免太不了解刺客们的胸襟。作为荆轲,他是清高、自傲的,甚至是自负的,这一点在他对太子丹所提的要求上展露无遗。“天雨栗,马生角,金丸投龟,美人之手盛于玉盘”,加上田光的自刎和樊于期的颈上人头,请动他刺杀秦王的代价实在不菲,然而太子丹是有求必应,一一做到。按照今天市场经济的等价交换规律来判断,荆轲充其量不过是个贪得无厌的市井无赖。事实上刺客们需要的绝不是这些浮华的物质和条件,他们要的仅仅是信任和尊重,要的是平等的人格和对自己存在的认可。太子丹做到了,他用这些于刺客而言视若粪土的“身外之物”获得了壮士的一句承诺,也就让悲剧的帷幕缓缓拉开,上演的则是壮烈的剧情。

  关于刺秦失败的缘由众说纷纭,依然是陶潜的《咏荆轲》中说道:“惜哉剑术疏,奇功遂不成!其人虽已殁,千载有馀情。”在陶隐士的眼里似乎“剑术不好”可以归结为荆轲刺秦的主要原因,而我只得报之一笑。也有人认为荆轲过于自信,骨子里狂傲无比,本可以一击成功,偏“以欲生劫之,比得约契以报太子也”。更有一千多年后的龚自珍评论“陶潜诗喜说荆轲,想见停云发浩歌。吟道恩仇心事涌,江湖侠骨恐无多”。事实是历史偏偏把这场悲剧进行到底,荆轲死后,太子丹亦死,燕为秦灭,所俘之国人面颊皆刺一“囚”字。

  除了荆轲,还有一些不得不提的人,他们同样活在《史记·刺客列传》里。以匕首执齐桓公的曹沫、刺杀吴王僚的专诸、刺杀侠累“自屠出肠”的聂政,以及极具悲情-色彩的豫让。豫让的出场和谢幕,让刺客的传奇在这个时代成为不朽,作为另一个阴谋的实践者,他的行为真正践行了“士为知己者死”这句话,为后人的评述奠立了一座不容亵渎的神坛。他对赵襄子穷追不舍,不惜通过自残来接近并试图击杀襄子的整个过程,一如峰回路转、高-潮迭起的洪流,扣人心弦、悬而不止,在最终得以“击(襄子)衣”的形式一偿为替智伯报仇的夙愿后,自刎以谢成全了他归于大海的平静。

  恩怨情仇、唇亡齿寒,那些试图以一己之力独支将倾之厦的人们,以生命消失的代价书写了一段纷争不休的往事。他们的身影在尘嚣中渐渐模糊,最终湮没在虎狼之秦一统天下的无限风光里,青冢沉寂。

  但太史公依然为他们给出了极高的评价:自曹沫至荆轲五人,此其义或成或不成,然其立意较然,不欺其志,名垂后世,岂妄也哉1那之后人世喧嚣、再也没有刺客们赖以生存的土壤,也就没有了高渐离的筑声。

  关于史记刺客的读书随笔【第三篇】:

  这两日,读《史记》读到了《刺客列传》,被司马迁笔下的五位刺客感动着。司马迁在《史记。刺客列传》中,共描写了曹沫、专诸、豫让、聂政和荆轲这五位刺客,用的笔墨最多的是荆轲,虽说荆轲刺秦没有成功,但留给我们的是荆轲的那种侠之大者,为国为民的大英雄气概。

  燕太子丹在秦国为人质,历尽千辛万苦、九死一生才回到燕国,便开始策划刺秦。在老师鞠武的举荐下,燕太子丹找到了处士田光密谋此事,田光推荐了朋友荆轲为刺秦人选。田光找到荆轲后,告诉荆轲自己已经把他推荐给太子丹了,让荆轲马上去找太子丹(没提刺秦),便自杀封口。荆轲见太子丹得知目的是刺秦后,为了不辜负朋友田光,便答应了下来,便开始做刺秦的准备。

  秦破赵后,燕国便直接暴漏在秦国的雄师铁骑威胁之下,燕国的命运危在旦夕,促使太子丹加快了刺秦的实施进程。为了得到秦王嬴政的信任,樊於期(秦国叛将桓齮)献出了自己的人头,太子丹拿出了督亢地图,荆轲带着人头,把徐夫人匕首卷藏在地图中,和助手秦舞阳便踏上了舍生刺秦的不归路。

  在易水河边朋友们给他送行,包括燕太子都是身穿白衣白帽白鞋,披麻戴孝,朋友高渐离击筑伴奏,荆轲高唱“风萧萧兮易水寒,壮士一去兮不复还”,便头都不回的慷慨上路,最后刺秦失败,被乱剑刺死在咸阳宫殿上,悲壮的死去。

  读后我一直在想:荆轲论武功不是那个时代剑客游侠中最厉害的,论功绩刺秦没有成功,没能够影响中国的历史进程,为什么在这五位刺客中,荆轲是为后世传颂最广的,最有名气的呢?

  关于史记刺客的读书随笔【第四篇】:

  一句“士为知己者死,女为悦己者容”,贯穿了整篇《刺客列传》。从春秋至战国末期,太史公司马迁共为我们五个这样的刺客:曹沫、专诸、豫让、聂政、以及最具有名气的荆轲。他们之中有的成功了,有的失败了;有的活了下来,有的被就地正法……是什么驱使着他们披荆斩棘,去完成看似无法完成的任务,以历史的眼光来看,他们更是阻挡了历史进步的潮流?为何?就是这样一句“士为知己者死”,这也许更是一个莫大的悲哀吧!

  钟子期死,俞伯牙破琴绝弦,终生不再鼓琴,以为世无知音。此乃真正之“知己”。后来这则故事被金庸金大侠搬到了他的小说《笑傲江湖》中去,衡山派“二把手”刘正风与“邪教”日月神教长老曲洋合创《笑傲江湖曲》,因此得罪嵩山派掌门左冷禅,惨遭灭门之灾,至死仍与曲洋一起,双双为“知己”而亡。在这里,“士为知己者死”的内涵得到了升华,这才是真正的“士为知己者死”。

  再回到《刺客列传》中来。五位刺客从严格意义上来说,只有曹沫和豫让才稍许算得上“士为知己者死”,而专诸、聂政、荆轲不过就是那些所谓“知己者”达到自己私语的工具。

  曹沫为了替鲁庄公收回失地劫持齐桓公,他是唯一成功并且全身而退的刺客。可以说,只是一种“忠君”的表现。尽管他的事迹是五个人中篇幅最短的,不过我却认为他才是真正的刺客,既能够完成住上给予的任务又能够保全自身的安全。此乃刺客之上者。

  豫让,为了替被赵襄子“漆其头以为饮器”的智伯报仇,先后两次刺杀赵襄子都不成功,最后仅仅砍了其衣服三下就自刎谢世了。这也可以说是一种愚忠的表现,也从另一个侧面反映了赵襄子的宽阔气概,面对刺杀自己的刺客能够纵虎归山并答应他的无礼请求,不得不为他的气概所折服。豫让可谓刺客之中者。

  专诸、聂政,都成功刺杀了目标,但他们的共同点就是当场被就地正法。专诸为了吴公子光,也就是踩着他的尸体成为大名鼎鼎的吴王阖闾的一己之利,用鱼肠剑刺死了吴王僚,成就了阖闾的光辉时代;聂政仅仅是由于严仲子与侠累产生不快就替别人出头,结果也是刺杀成功,当场被戳。他们两人都是古代君王为了争上位、谋己私的牺牲品,仅仅是因为一两句好听的话就把自己卖给了对方,这二人可称之为刺客之下者。

  最后不得不谈及太史公花了大量笔墨来描述的刺秦的荆轲。他的故事就不多加叙述,人尽皆知。我对他的评价,从历史的眼光来看,他是一个白痴,想阻挡历史发展的进程;从个人的品德来看,他又是一个集勇气、智慧于一身的英雄,尽管他缺乏的是实力,连当时的名侠盖聂、勾践都对他嗤之以鼻。

  荆轲不是一个有声望的公卿贵族,他文不能安邦,物不能定国,没有出将入相,没有惊天动地的功绩,他只不过是当时地位低下的游侠阶层的一个普通游侠,剑术不精,但他却做了一件当时无人敢作的惊天之举——刺秦,这是难以想象的,就连一代霸王项羽远观秦始皇也不过就是叹了一句“彼可取而代之”而已。

  关于史记刺客的读书随笔【第五篇】:

  关于已写的这几个刺客,一个是在齐鲁会盟时劫持齐桓公胁迫其归还失地的曹沫;一个是帮公子光刺杀吴王僚后被僚的手下刺死的专诸;一个是立志为智伯报仇结果只刺穿了仇人衣服后自杀的豫让;还有一个是受严仲子之托刺杀韩相累侠后毁容自杀的聂政。四个刺客各有所长,曹沫有勇,专诸有能,豫让有忠,聂政孝义。

  说到这里,想到中国古代道德观最强调的四个字:忠、孝、节、义,鉴于当今社会节操如水银泄地覆水难收的现状,那“节”字就暂时不提也罢。“忠”是忠君,报君主知遇之恩;“孝”是孝亲,报父母养育之恩;“义”是为朋友两肋插刀,报朋友善待之情。其实我觉得到现代对这几个字已经不能只从字面上机械解释了,应该理解精神实质,就像豫让说的,彼以常人待我,我以常人报之,彼以国士待我,我当以国士报之,实际上就是对方怎样待我,我就以相同规格回报,这才是合理的逻辑,不能死忠愚孝蛮干。